根据《天津海河教育园区职业院校考核奖励办法(试行)》,园区管委会组织管委会各处室及驻园区公安、工商、消防、交警等有关单位,对园区内9所院校2014年下半年工作在综合治校、校园安全、校园环境和学生管理等四个方面实施了集中考核。综合各职能单位考核意见,并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同意,我院被评定为优秀等次,获奖励20万元。
此次考核结合“平安校园”建设验收和日常管理检查情况,对我院半年来的实际工作逐一进行评定。成绩的取得是对我院整体办学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,我院会以此为契机,继续发扬成绩,以优秀标准严格要求,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,确保管理水平全面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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